2月16日,絳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:近日,部分群眾微信群中有一條關于“長桿村衛某某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及相關密切接觸者已被隔離”的信息被多次轉發。接到報警后,民警立即與絳縣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溝通核實,確認此信息為虛假信息后,第一時間對此案展開調查。2月16日15時許,將發布此虛假疫情信息的網民魯某抓獲。
經查,2月11日11時許,魯某(男,36歲)在其廠內工作群中編發“長桿村衛某某確診為新冠肺炎患者及相關密切接觸者已被隔離”的虛假疫情信息,引起網民關注并轉發,對絳縣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響。魯某對其散布疫情謠言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,絳縣公安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。
公安機關鄭重提醒:
微信群、朋友圈、微博等網絡媒介并非法外之地,一樣會受到法律的監管和約束,廣大網友不要聽信謠言,更不要虛構事實散布謠言。警方對發布、傳播、散布虛構事實謠言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嚴厲打擊,望廣大網友引以為戒。